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工作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学院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诚信、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必须注重节俭办学、资源共享,做到计划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做到决策、执行和监督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调。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中,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及其相关活动。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家具、图书、材料、燃料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及修缮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学校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学校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二章 采购的范围与形式
政府采购的项目,委托由代理公司起草采购文件,协助执行相关采购流程。
第四条 学校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采购(包括政府集中采购和政府分散采购)、学校统一采购和单位自行采购。严禁将应该政府采购和学校统一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自行采购。
第五条 政府分散采购和学校统一采购项目,由学校后勤处组织实施,根据项目情况和需要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第六条 学校统一采购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进行。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由各二级学院和相关科室按照程序合理采购。
第七条 政府采购的形式有以下六种: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达到招标规定限额的采购项目,应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相关的采购活动应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履行相关的公示程序。
第三章 公开招标
第八条 按学校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化整为零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第九条 公开招标项目涉及的规定限额、信息发布、专家选择、评标过程、中标公告、合同签订等事项均应按政府采购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邀请招标
第十条 应当执行公开招标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类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十一条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项目涉及的专家选择、评标过程、中标公告、合同签订等事项均应按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购人不可预见或非因采购人拖延等情形,导致的项目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符合以上情形,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履行完备的审批程序。根据项目金额的大小,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限额标准,审批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由学校委托人抽取专家成立项目谈判小组,由代理公司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六章 单一来源采购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五条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遵循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在该采购方式下,涉及供应商确定、异议处理、采购活动终止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做好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七章 询 价
第十六条 询价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政府采购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七条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国家政府采购法规中规定的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基于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一次报出的不得更改的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八章 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八条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涉及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日常采购频繁的通用类货物和通用的服务类项目,可以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采购方式。对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特定产品,应执行电子卖场定点采购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属于采购同一品牌型号、配置和服务相同的货物价格明显低于协议供货价格,且与协议供货商未能达成低价购买的或上海市本地无协议供货商的,可以通过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的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采购项目因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或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以及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组建磋商小组、制定磋商文件、确定候选供应商等磋商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合同、验收及支付
第二十一条 采购合同应严格遵照《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应当自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签订合同时,双方均不得提出采购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修改,不得变更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金额。
第二十四条 采购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货物类项目因设备停产、缺货等确需变更合同,且变更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须在不低于原合同技术要求或规范的前提下,由项目所在部门提出书面变更说明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采购办组织项目管理部门、财务处、后勤处及相关专家审核,报请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或签订补充合同。
变更部分不超过原预算10%,但超出部分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须提交学院领导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须按采购合同的约定和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后勤处根据采购单位和供货商验收要求,成立由后勤处、纪检、项目所在单位专家等不少于5人的验收小组,分别按照采购清单和设备运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单,然后由项目所在部门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第二十六条 采购项目一般应在项目验收后付款,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项目经费审批人所在部门负责采购项目款项的支付,项目采购负责人凭发票、合同、采购审批书、验收报告(单)、固定资产入库单等材料,按照学校财务报销相关规定,提交财务处办理支付结算手续。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合同的审批、采购项目的验收等管理事项,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学院纪检部门、后勤处对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学校纪检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 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三十条 采购活动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各类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应遵循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便于获得查找的原则,做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第三十二条 各类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对有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评审专家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工作,应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人员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十三条 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执行范围的产品或货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进行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节能产品采购,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体现优先采购导向。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四十四条 学校各类政府采购活动,在国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监督。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执行。如遇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下载表格及相关材料
附件一:学院采购审批表
附件二:广饶县政府采购审批表
附件三:单一来源设备采购申请表
附件四:项目采购单位报送采购材料一览表及采购报销流程
附件五:系部设备采购材料模板
附件六:预算外采购xx申请
附件七:采购处项目采购动态监控表
附件八:合格供货商名录及评价
附件九:采购货物验收单
附件一:另页
附件二:另页
附件三:
单一来源设备采购申请表
申请采购单位(公章):
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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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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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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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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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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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技术性能指标说明: |
与同类设备(技术性能、市场占有率、售后服务、价格等)比较: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拟购设备的生产厂家(供货商家)情况及联系方式: |
专家组论证意见: 签 字: 时 间: |
主管领导意见: 签 字: 时 间: |
后勤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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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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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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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单一来源设备采购,必须组织专家组(三人以上单数)进行论证,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后勤处;2、本表一式两份,仪器设备采购单位、后勤处各存一份;4、若内容太多可另附页。
附件四:项目采购单位报送采购材料一览表
1、采购审批表①校内一式两份②政府采购一式四份
2、发票复印件1份
3、验收单1份
4、合格供货商表1份
5、供货合同或协议1份
6、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采购报销流程
1、上报采购项目计划按照年初学校审核通过的预算。申请项目采购编号,采购单位填写相关采购信息(纸质),领取采购审批表(电子)。需要政府采购的,一并领取政府采购审批表(电子),由采购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院长、院长签字后,交后勤服务处采购部。若是预算外采购,需提前填写预算外采购申请,领导签字后,方可履行以上手续。
2、采购审批表签字后,交后勤服务处采购部,同时提交电子表。后勤服务处协助并监管项目采购单位按照程序进行采购。①属于部门采购的,要履行部门采购手续②属于政府采购的,采购单位需提交项目的详细参数、型号等(纸质的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的)履行政府采购程序:a政府采购审批表送县财政局审核签字b然后送县财政局投资评估中心评估项目上限c然后送政府采购办公室办理采购程序d指定代理公司委托办理采购事项。
3、采购完成,后勤服务处采购部协同采购单位与供货商签订购销合同,采购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盖章,一式8--10份;
4、供货商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后勤服务处、教务处、专业教师、单位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的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不少于一式四份;
5、采购单位持采购审批表、验收报告到后勤服务处进行校产登记入库;领取固定资产验收单;
6、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单位提交发票。在相关领导签字后,持发票、采购审批表、验收单、固定资产验收单、合同交财务处审核报销。
附件五:系部设备采购材料模板
1、三人采购小组名单:
组长—
组员--
2、采购项目名称:
3、预算金额:
4、采购过程:
(1)、x月x日x时,XXX联系XXX公司XXX(姓名),联系途径(电话、qq、微信、短信),洽谈最后价格 元,售后服务情况: ;什么时间完工,如何培训,培训多长时间。
2、咨询几家公司,就填写几家,以此类推。
3、
4、
根据以上采购情况,经采购小组一致同意,决定采用XXX公司的产品。x年x月x日,XXX继续与供货商洽谈,最终定价: 元,大写:
采购小组签字:
系部盖章:
时间:x年x月x日
附件六:预算外采购xx申请
一、 采购项目名称:
二、 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 主要内容及资金预算:
四、 投资效益:
申报部门: 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分管院长意见:
院长(或党委会)意见:
后勤处分管院长意见:
完成期限: 年 月 日
附件七:采购处项目采购动态监控表
采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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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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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申请上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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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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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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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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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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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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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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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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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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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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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进展动态记录 |
采购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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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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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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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中标实际支出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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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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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另页
附件九: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采购货物验收单
依据学院采购审批单(编号:20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供货单位 提供的标的物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1、供货清单(可另附页),参照下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品序列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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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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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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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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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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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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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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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收详细情况记录 |
验收意见 |
品牌产地是否正确 ¨ 规格型号是否正确 ¨ 配置是否正确 ¨ 数量是否正确 ¨ 安装调试是否正确 ¨ 是否有保修卡 ¨ 是否包装完好 ¨ 是否签订合同 ¨ |
采购单位对采购服务是否满意 ¨ 采购单位对供货时间是否满意 ¨ 采购单位对需求货物质量是否满意 ¨ |
验收人签字 |
申购单位使用人: 校产管理责任人: 申购单位负责人: 其他验收人: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四份,作为财务报销专用、后勤采购存档、校产管理等使用; 2、验收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详细填写验收报告单。 3、方框内打“√”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