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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住宿安全协议书》

作者:邓晓  时间:2025-11-10  浏览: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宿舍管理水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生活秩序,构建一个安全、和谐、文明、洁的学习和休息环境,凡住校学生必须签订《住宿安全协议书》,方可安排住宿。

一、 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 宿舍开门时间为每天早上5:30,关门时间为:每天晚上22:00关灯休息。

第二条 学生应遵守宿舍(公寓)会客制度,防止不法人员乘机进行盗窃、诈骗等不法活动;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或空置床位。

第三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午休时和熄灯后禁止大声喧哗和进行其它有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学生无特殊情况均不得晚归和深夜外出,深夜外出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凭有效证件登记并由值班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第四条 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手机要随身携带;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保管好门卡,不得将门卡转借给他人,离校或调换宿舍时应将门卡交回各学院,不得私自更换锁具。

第五条 学生应当严格自律,严禁打架斗殴、盗窃、赌博、吸烟、酗酒、破坏公物、翻窗、翻门或踹门等违反道德、法律和校纪的行为;严禁学生持有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任何凶器和管制刀具,一经查处,予以没收并严肃处理。

第六条 严禁向窗外、走廊和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破坏环境卫生,在公寓内经商、推销和做广告等。

第七条 学生有协助宿舍(公寓)管理人员维护学生宿舍治安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应当主动盘问或向宿舍(公寓)管理人员和保卫处报告。

第八条 宿舍内为学生配备了床、柜子、书桌、椅子学生入住后请仔细清点,如有缺失或损坏的,要及时报告辅导员老师,不告知的视为入住时完好,毕业时照单验收家具,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第九条 学生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发现一次没收警告并上报学院,若出现安全问题,使用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学生若有留级、休学、走读、复学等情况,需要凭学生处相关文件,公寓中心根据文件精神办理相应住退宿手续。

第十一条 严禁学生将自行车、电动车推入公寓内公共区域,在公寓内为电动车充电堵在公寓安全通道处,保障公寓公共区域的通行安全与消防安全,避免因车辆停放、电动车充电引发拥堵、火灾等安全隐患,请所有学生严格遵守。

第十二条 严禁将衣物架放置于安全通道或宿舍门口,严重阻碍通行、堵塞应急通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同学们整理个人晾晒物品,将衣物架移至宿舍内或指定晾晒区,确保安全通道24小时畅通,共同守护应急逃生生命线。
    二、 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理

第一条 对违犯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者,按照《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制度给予相应处分。凡违纪者,取消其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资格。

第二条 对屡次违规者及违规后执意对抗者,将从严处理,并参照《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记过以上处分。

第三条 因在宿舍(公寓)内使用违章电器、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公共财务造成损失的肇事者须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并参照《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违纪处分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处分或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对于晚归、未归累计三次及以上、酗酒、赌博、吸烟、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及未经允许擅自留宿外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第五条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三、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学生签字、学校(学生工作处)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学生办理退宿手续或毕业离校之日止。

2. 学生应认真阅读本协议全部内容,签字即视为已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所有约定,自愿承担违反协议的相应责任。

 

 辅导员确认(签字)                学生工作处(盖章):

 责任班级:2025 级           班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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