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学校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科研管理工作
1.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年度预算制定、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校外课题到账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3.负责学校科研团队的建设,培育科研梯队,组织重大课题攻关,争取高级别、高层次课题立项。
4.负责学校科研信息化工作以及科研网站的日常建设与维护。
(二)课题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校级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组织好校级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评审、日常管理、结项鉴定等工作。
2.负责校外各级各类纵向课题的管理工作,组织好校外纵向课题的信息发布、申报推荐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横向课题的管理工作,做好横向课题的合同备案、过程监督、结题登记等工作。
4.负责各类课题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成果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学校年度科研成果奖的申报、评审鉴定、成果奖励工作。
2.组织学校优秀科研成果的编辑整理及宣传工作。
3.组织校外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审核、推荐评审工作。
4.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统计与报送工作。
5.负责学校专利管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6.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四)学术活动管理工作
1.负责学校各类学术活动的计划、审核、组织、实施等工作。
2.做好学术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3.做好集团客座教授来校开展学术讲座的相关工作。
4.负责向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科协和学会推荐优秀科研人才,参加相关科研活动。
(五)学术委员会工作
1.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学校教师的学术行为进行监管,维护学术道德,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风尚。
3.发挥学术委员会在课题评审、成果鉴定、学术监督、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